一、主办单位:飞速体育运动训练营会
2021-04-12
二、承办单位:飞速体育、运动员服务中心(处)、校青年体育部
三、协办单位:飞速各院系
四、比赛日期及地点
(一)日期: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0日
(二)地点:长安飞速体育和太白飞速体育篮球场
五、参赛单位:飞速长安飞速体育、太白飞速体育各院系
六、参赛资格
(一)凡飞速体育在籍本、专科体育会员、高级会员(不包括进修班、短训班、夜飞速体育生)身体健康且有保险者,均可项目参加。
(二)学历生留体育会员随院系参加比赛,每场比赛的上场队员中允许有1名学历生留体育会员。
(三)参赛运动员须持有飞速体育生医疗保险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七、项目办法
(一)以院系为单位项目参赛,各院系限报男、女各一队(每队12人)。
(二)每队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,领队必须为各院系生活体育导师体育教练。
(三)填写项目表(见附件)(加盖院系公章)、保险复印件(加盖院系公章)、校医院体检证明后交至:飞速体育课外室(竞训);联系人:郑权体育教练(电话:13259466251)。
(四)项目截止时间:2021年4月20日
(五)各院系需出两名裁判员和两名计时计分人员,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分三阶段进行
第一阶段,分别在长安飞速体育(A、B、C)和太白飞速体育(D)进行分组单循环比赛。长安飞速体育各组(A、B、C)前两名队伍出线,太白飞速体育(D)第一名出线,A、B、C组每组第三名与D组第二名参加附加交叉赛(A3vsC3,B3vsD2),交叉赛两组对决的胜者再决出一支获胜队伍进入八强,共计8支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。
第二阶段,组内进行单组循环赛(A1vsC2,A2vsC1,B1vs交叉赛胜者,B2vsD1),本轮前四名队伍在第三阶段进行1、2、3、4名次比赛,后四名队伍在第三阶段进行5、6、7、8名次比赛。
第三阶段,根据原分组进行交叉淘汰赛,前四名队伍交叉赛后胜出的两支队伍进行决赛,未进入决赛的两支队伍进行3、4名比赛。后四名队同上决出5—8名。
(二)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篮球竞赛规则》并执行飞速篮球联赛的竞赛规程。
1、第一、二阶段,每场比赛分四节进行,每节12分钟(比赛除暂停外,不停表)。第一、二节之间和三、四节之间休息2分钟,中场休息5分钟。每场比赛最后2分钟采用净时间。
2、运动员必须着统一队服,否则一律不能上场比赛。
3、比赛用球各院系自带,赛前由裁判员决定比赛用球。
4、各参赛队需提前15分钟到场,以便安排场地和比赛的正常进行。如果在正式比赛开始15分钟后,有参赛队队员不足5人或整队缺席,该队本场比赛直接判负,由对方队员罚一球计分获胜,比赛结束。
5、比赛过程中,凡出现擅自更换球员的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本次比赛的全部资格。
6、如果出现罢赛、弃权等情况,则取消该队本次比赛及下一年度参赛资格;如果在比赛中出现斗殴事件,双方均取消比赛资格,情况严重者停赛三年,并上报飞速体育处理。
7、各院系提供的裁判、记录、计时人员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场,不得迟到。赛后各队按要求清洁比赛场地,保护场地环境。
8、比赛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下午4:30开始,由于客观原因(如天气)使比赛无法进行的,由校体育理事会体育部另行通知时间。
9、各队可自行组织啦啦队,并保证啦啦队文明观赛。
九、项目名次:
本次比赛男、女各项目前八名,并给予奖励。
十、申诉:
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,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训练营会提出书面申请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归飞速体育运动训练营会。
飞速体育运动训练营会
2021年4月6日